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质量安全

娄底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娄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娄农发〔2018〕13号

 

娄底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娄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娄底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委机关相关科室、委属相关单位:

为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和水平,我委制定了《2018 年娄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娄底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娄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稳步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省农委“三年一次轮训,对县乡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的要求,根据2018 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力开展市级培训

2018 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按照“突出重点、分类

实施、注重实效、稳步提升”的工作思路,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内容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检测水平。

(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

1、结合农安工作会议,举办一期农安监管培训班,培训市县两级农安监管人员2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委农安科)。

2、结合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工作,上门培训乡镇农安监管检测人员8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委农安科)。

3、结合抽样、农安巡查等工作,上门培训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8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委农安科)。

4、市县共办监管培训班(责任单位:委农安科)。

培训内容: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解读;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建设及“监管档案”、“生产记录”等建档知识;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知识;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管控技术、农业技术规程制订与实施;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及“生产记录”等建档知识。

培训对象: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认证监管等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基地)农安管理等人员。

培训时间:从3月下旬开始,年底结束。

培训组织:市县共办、县市组织,集中培训。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共同办班,市农委适当补贴培训经费,学期2天,讲课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协商安排,鼓励县市区邀请省农委领导、专家讲课;冷水江市培训50人以上、涟源市和新化县各培训100人以上。

(二)县级检测技术骨干培训

受省农委委托,由市农检中心结合检测能力验证工作,举办一期检测技术培训班,学制、人数由市农检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培训内容为实验室基础知识、常规仪器维护及使用技术、检测采样及样品制备技术、农产品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定量检技术等,培训对象为县级检测技术骨干(责任单位:市农检中心)。

二、组织参加省级培训

(一)县级速测技术培训。时间为3 月,学期4 天,地点长沙,内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基本知识,组织县市区农药残留速测技术人员参加。

(二)市县检测技术师资培训。时间7 至8 月,开办两期,每期15 天,地点长沙。主要培训内容为实验室组建管理与质量控制、农残样品的采集、预处理及前处理技术与方法、农残检测数据处理与管理及设备操作实训等内容,采取集中授课、跟班带教、参观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市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师资参加。

(三)县级质检机构“双认证”专项培训。时间4 月,地点长沙,学期2 天;主要培训内容为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新准则要点和基本要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运行等,组织新化、冷水江、涟源和双峰县级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

(四)市县监管人员培训。时间10 月份,地点长沙,学期1天;主要培训内容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及内容要求、农业标准化及农业技术规程制订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责任与考核等,组织市、县农业部门主管领导和市县科(股)长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工作列入了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和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范围,省农委“三年一次轮训”是硬性指标。各县市区农业局要按照省市农业部门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保障培训经费,制定实施方案

承担市县共办任务的县市农业局要组织本辖区内的培训对象、提供培训场地和培训设备,明确培训时间和县级监管骨干讲授的内容并上报市农委(农安科),由市农委根据全市情况统筹安排具体的时间和协调确定主讲内容。

委农安科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培训任务,组织办班培训和现场培训,组织县级农安监管、检测人员参加省农委举办的培训班。市农业技术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承办省农委委托的县市检测技术骨干培训班。委属相关单位按照《关于明确本委内部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娄农发[2016]19号)要求,将农安培训工作与自身业务、项目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素质教育和普法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制订培训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推进培训工作。

(二)确保培训效果。培训工作要加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监管能力,切实将基层农安监管人员、农产品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养成为一支高素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队伍。

(三)及时报送总结。承担市县共办任务的县市农业局在培训工作完成后,要对本次培训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十日内提交总结报告、现场照片和培训人员(签名)报到花名册。市农业技术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完任培训工作后及时向省农委(农安处)上报相关材料。

(四)严肃工作纪律。培训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培训经费要专款专用。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